在亚太地区,精神疾病是伤残所致生命年损失(years lost due to disability/YLD) 的第二大因素。尽管如此,在整个亚太地区,仍有超过半数的精神疾病患者无法获得治疗。这并不是一个新的危机,而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。
在整个亚太地区,政策制定者和医疗体系的都在积极应对此问题。2010 年,日本宣布精神疾病成为日本五大重点疾病之一;2012 年,中国通过了第一部精神卫生法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》;2014 年,印度尼西亚大幅修改了立法;同年,印度首度制定了首部精神卫生相关政策。与此同时,在国际层面,亚太经合组织 (Asia-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/APEC) 和东盟 (Association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/ASEAN) 也开始关注精神卫生相关议题。